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十八条

2022-12-09 13:38:17  阅读 416 次 评论 1 条

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大大小小的问题,而中国人的习惯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时间即使是“吃亏”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莲,能忍就忍了。殊不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大家就跟揣书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生活中的一些最常见的法律常识有哪些吧!

f519ac318740fae9c33a6ea2b707e9f7.jpeg

1、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2、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又不能确定花盆主人,可以把整栋楼所有可能的主人告上法庭。

3、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施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5、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6、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7、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8、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9、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0、如果您正在患病规定的医疗期间,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患职业病、因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那单位就不能解除合同。

11、您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那您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12、如果您去买东西,千万不要忘了向销售者要发票,万一出现问题,这可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

13、如果您获得了赠品或者奖品,但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那您照样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14、如果您与房东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那么您就可以随时解除这个租赁合同,但是要按照约定结清房租,返还房屋。

15、如果您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因为司机紧急刹车等不是您自己故意等行为而受伤,那您可以向公交车公司索赔。

16、如果您宴请宾客或者亲朋好友一起喝酒时,一定要注意当出现有人醉酒时,要及时通知其家人和送医院救治,否则,就会因未尽合理的注意和救护义务而承担责任。

17、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不要因为欠债的人不还钱而把欠钱的人拉到自己家或者其他地方,不让他回家限制他的自由,这样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

18、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本文地址:https://www.chuaishu.com/article/582.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摘抄文章,版权归本书作者 佚名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评论列表

  1. 国人
    国人  @回复

    中国人的习惯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